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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加大处置力度 闲置两年土地可无偿收回
编辑:张静    发布时间: 2011/12/22    阅读:1353
 
2011年12月22日       来源:搜狐焦点网
 
      路透北京12月22日电 在中央强调明年要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之时,中国国土资源部新拟草案,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规定对闲置满两年的土地,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国土资源部网站公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接到责令限期动工通知书後,应在三个月内动工建设.

  草案强调,若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未就处置方式达成一致,土地闲置满一年,可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满两年的,经批准後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後,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超过约定、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国有建设用地.

  草案并列出认定为闲置土地的几种情形,包括自合同生效或者划拨决定书核发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

  为缓解房价压力,两年多来,中国持续进行房地产调控,并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房屋建设,以及不断完善土地管理制度.

  本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亦强调,明年要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扩大有效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今年下半年曾表示,当前和今後一个时期,要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时序,降低经济增长对土地资源的过度消耗,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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